公告日期:2019-04-26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和要求。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2日(星期三)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5月21日~2019年5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1日下午3:00至2019年5月22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6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于2019年5月16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公司十七楼会议室――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8号(新城
科技园科技创新综合体A4号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
(1)《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4)《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续聘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续聘2019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9)《关于控股公司朗优置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10)《关于控股公司唐山赛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11)《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会议同时听取《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己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议案相关内容请查阅2019年3月22日、2019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3、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议案8需以特别决议通过,议案11将实行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5%以下(不包括持股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
4.00 《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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