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民控: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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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 01:4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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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现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41位,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4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41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1,82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77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683万元。

8、上年度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上市公司客户共54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建筑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计7,656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1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涉及人员11名,未受到刑事处罚。

(四)项目人力资源配备

1、项目合伙人王晖先生,199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 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6 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玉娜女士,201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 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丽敏女士,200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
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 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5 份。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2023年5月16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三、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
经审计,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
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沟通。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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