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19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金控 公告编号:2017-166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渤海金控”)于2017年
4月24日、5月16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6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7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详见公司
于2017年4月26日、5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7-070、2017-093、2017-100号公
告。
根据上述审议授权事项,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渤海”)对天津渤海全资或控股 SPV、香港渤海租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SPV、横琴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SPV、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航空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SPV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200亿元人民币及30亿美元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至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之全资SPV天津渤海十五号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天津渤海十五号”)与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航空”)于2017年9月8日签署了《购机转让协议》、《保险权益转让协议》、《飞机租赁协议》,天津渤海十五号无偿受让天津航空向空中客车公司(以下简称“空客”)购买一架A330-243飞机的购机权利,并在购机后将该架A330-243飞机经营租赁给天津航空使用。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7-160号公告。
天津渤海十五号拟就上述飞机租赁业务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融资 7,500万
美元,天津渤海十五号以上述飞机资产提供资产抵押。为支持该项融资业务顺利开展,天津渤海与国家开发银行于2017年9月15日签订了《保证合同》、《质押合同》,天津渤海为天津渤海十五号就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天津渤海以其持有的天津渤海十五号100%股权为上述贷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或天津渤海对天津渤海全资或控股SPV、香港渤海租赁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SPV、横琴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及其全资或
控股SPV、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航空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及其全资或
控股SPV已使用2017年度担保授权额度42,724.13万元人民币及89,250万美元
(不含本次担保)。本次天津渤海为天津渤海十五号提供的担保金额纳入2017年
度公司或天津渤海对天津渤海全资或控股SPV、香港渤海租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及其全资或控股SPV、横琴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SPV、皖江金
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航空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SPV担保额度
总计不超过200亿元人民币及30亿美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内。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此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天津渤海十五号租赁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5年5月8日;
3.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洛阳道600号海丰物流园3
幢2单元-101;
4.法定代表人:任卫东;
5.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8.股本结构:天津渤海100%持股。
三、担保的主要条款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股权质押担保;
2.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3.担保金额:7,500万美元;
4.本次担保审批程序及相关授权:本次担保金额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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