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光电: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ST旭电资讯
2018-04-25 21:39:20
  • 点赞
  • 1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8-04-26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18-052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8年4月25日(星期三)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25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24日15:00至2018年4月25日15:00中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临5院综合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兼董事会秘书龚昕女士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0人,代表股份数1,258,395,643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1.96%,(其中,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人,代表股份数

股1,256,947,6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1.94%,其中,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人,代表股份数1,425,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 人,代表股份数1,448,0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3%,其中,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人。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现场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关于增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一)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全体表决情况

同意 占有效 反对 占有效 弃权 占有效 表决

议案 (股) 表决股数 (股) 表决股数 (股) 表决股数 结果

比例 比例 比例

议案1 1,258,379,442 99.999% 16,201 0.001% 0 0.00% 通过

A股表决情况

同意 占有效 反对 占有效 弃权 占有效

议案 (股) 表决股数 (股) 表决股数 (股) 表决股数

比例 比例 比例

议案1 1,256,252,342 99.999% 16,201 0.001% 0 0.00%

B股表决情况

同意 占有效 反对 占有效 弃权 占有效

议案 (股) 表决股数 (股) 表决股数 (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