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一种炒股风险,叫特停风险
股友0v72v17229
2016-07-27 15: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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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双叒叕有股票被“特停”了,很不幸,就是我持有的那一支。话说我花了半年时间研究和持有的公司,刚要进入收获阶段,靠,被交易所特停了。
进入今年6月以来,A股市场又出现了一个有意思的新规律,叫“四板特停”——如果某支股票连续三天涨停,第四天就有可能被特停(停牌核查)!
据wind数据统计,进入2016年以来、截至到7月26日,沪、深两市共计有40余只个股因股价异常波动而被迫停牌。其中,6月份之后有20只以上涨势正欢的个股被要求停牌,而此前5个月合计也仅有20只个股享受特停待遇。
A股市场告别熔断不久,迎来了特停,今年六七两月,是中国A股历史上名副其实的特停月。
从特定效果看,特停对股价异动确实立竿见影。以好当家福达股份煌上煌苏奥传感四只股票为例,被特停复牌后,不但终止了前期暴涨势头,股价反而掉头向下平均下跌20%以上。
所以在中国炒股,除了“被熔断”之外,又多了一个新的风险,“被特停”!
按说,交易所通过停牌,防止资金炒作无业绩支撑的概念股我理解。但股价涨了多少要特停?什么时候停?停多久?这些都应该像股票异动一样,有个标准说法吧。
但恰恰相反,在中国资本市场各种规章汗牛充栋的今天,连熔断都有说法,特停却可以任性胡来。
首先,股价涨幅多少将会触发“特停”?为什么有的公司涨了多个板都不被特停,有的刚开始涨就被停了?
其次,停牌时机尺度如何把握?为什么有的是在开盘前就停牌,有的中午才开始停(富临精工)?为什么上市公司前一日晚上刚刚发布股价异动核查公告,披露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第二天早上却被特停自查?
再次,停牌期限到底有没有统一标准?为什么有的停牌一天,有的停牌多日?例如,同一批次“特停”的5家次新股中,中国核建仅仅停牌一天便于7月1日实现了复牌,而维宏股份新易盛昊志机电、苏奥传感分别于7月6日、7月4日、7月5日、7月5日复牌。
除此之外,纵览近期所有的停牌核查公告,口径基本都是股价异动申请自查停牌。但随便问一下哪个公司就知道,所有的停牌,都是交易所临时通知的。既然是你交易所让人家特停,为什么要让人家发的公告是自己申请停牌呢?这不直接违反了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原则么。
而且而且而且,为什么个股跌停的时候,没见特停,只有涨停的时候有特停呢?这也违反了对称美学啊。
总之,股票异动可以特停。但要有统一标准,要停一起停,同进同出。不能说你让谁停就谁停,你说停多久就停多久。否则那些持有停牌股票的投资者,可以起诉交易所违反三公原则,损害市场价值发现功能,阉割投资者交易权和知情权,造成的投资损失应由交易所承担。
离我们不远的港交所,奉行的原则是尽可能维持上市公司交易,除非有充足理由,否则一般情况下不允许随便停牌。反观内地则不然,无论是大事小情,上市公司在明确情况前,一律先把牌停了。试问,马上就要深港通、沪伦通了,你这么停来停去的,海外投资者受得了吗?
还有,就是不能以任何理由代替我做价值判断,你首先需要保障的,就是我的交易权。
以最近一支“被特停”的东旭光电为例,近期该公司股价大涨,是因为在“石墨烯基锂电池”上取得一定的突破,股价受到市场追捧,股价在一周内上升40%。期间整个石墨烯板块平均涨幅也达25%。公司21日公告了股票交易异动公告,但还是在25日被特停。为什么投资者就不能基于对石墨烯电池技术的落地,而买入未来的预期呢?既然公司已经披露无重大未公告事项,交易所凭什么剥夺投资者对这只标的的交易权呢?
历史上出现的特停,一般都是在监管者对公司价值,和投资者对公司价值认同有出入的时候发生的。也就是监管者认为股价高了,但市场却在做价值发现。历史数据表明,大多数情况下,被特停的股票复牌后,还是继续上涨。这说明,监管者对股票基本面的逻辑判断是单维的,而交易者的判断确是基于多维的。
在这里我想说的是,在资本市场中,交易权是投资者最重要的权利。监管者首先要保障投资者的交易权,至于投资标的如何,投资者自有判断的能力,交易所不要越俎代庖,替投资者去做吃力不讨好的风险判断。
中国的资本市场,监管者放了太多精力在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身上,从涨跌停板限制、到迟迟不能真正落地的退市制度、从熔断到特停,试问哪一个制度不是主观意愿良好,客观效果走样的?
如果监管者一味把投资者当成温室里的花朵,把自己当成价值判断的裁判员,那么结果是只能让中国资本市场像一个备受溺爱孩子,永远也难以长大成熟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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