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光电: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2021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东旭光电资讯
2022-07-01 15:4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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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7-01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石家庄市高新区黄河大道 9 号)



2015 年公司债券



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1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 395 号 901 室(部位:自编 01),1001 室)

签署日期:2022年6月





目 录





第一章 本期公司债券概要......4

第二章 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6

第三章 发行人 2021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7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用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 11第五章 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及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12

第六章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债券本息偿付情况......15

第七章 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16

第八章 发行人募集说明书其他约定的执行情况......17

第九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18第十章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

施......19



重要声明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原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华南”或“受托管理人”)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东旭光电”或“公司”)提供的相关财务信息、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第一章 本期公司债券概要



一、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本期债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635号”文核准公开发行,核准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二、债券名称: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



三、债券简称及代码:15东旭债(112243.SZ)。



四、发行主体: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债券期限:本期公司债券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六、发行规模:初始发行1000万张,发行总额人民币10亿元。2018年5月19日,

“15 东旭债”回售数量 439,573 张、回售金额 46,594,738.00 元(含利息),回

售后剩余债券托管数量为 9,560,427 张,剩余债券规模为956,042,700元。



七、债券利率:发行人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上调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由6.00%上调至6.80%,并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内(2018年5月19日至2020年5月18日)固定不变。



八、回售条款: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九、票面金额:100元/张。



十、发行价格:按面值平价发行。



十一、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十二、起息日:2015年5月19日。



十三、还本付息的期限及方式: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之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支付之日起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

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十四、担保情况:本期公司债券无担保。



十五、发行时信用级别: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发行时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



十六、跟踪评级结果: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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