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0-19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2018年9月25日,公司八届二十四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2018年11月6日14:30。
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18年11月6日9:30至11:30,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18年11月5日15:00至2018年11月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96号中化大厦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审议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审议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公司《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6、审议公司《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公司《关于批准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8、审议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9、审议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0、审议公司《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年)的议案》;
11、审议公司《关于子公司英特药业现金分红并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2、审议公司《关于公司与华润医药商业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3、审议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4、审议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5、审议公司《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八届二十四次董事会议、八届十六次监事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合法、完备。公司董事会议决议公告、监事会议决议公告及审议事项的相关资料刊登在9月26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上。
第2项议案需逐项表决,第1-10项议案、第13-15项议案均属于需以特别决议通过的提案。上述第1-9项议案、第11项、第12项议案均为关联交易,与该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须回避表决。
备注(该列打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 √
1.00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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