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1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报告人:武滨
2017年度,本人本着诚信勤勉的原则自觉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并按照有关规定对需要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证了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一、出席董事会议、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出席董事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应参加的董事会议次数9次,实际出席次数9次。其中:亲自出席次数9次,委托出席次数0次。
本人对9次董事会议中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应列席的股东大会次数2次,实际列席次数2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6年度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1、2016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8,506万元,占公司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4.39%,其中: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英特药业”)为其控股子公司宁波英特药业有限公司、温州市英特药业有限公司、浙江英特生物制品营销有限公司、浙江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金华英特医药物流有限公司、嘉兴英特医药有限公司、绍兴英特大通医药有限公司担保的余额分别为8,468万元、12,671万元、4,000万元、3,893万元、2,481万元、1,000万元和4,000万元;绍兴英特大通医药有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000万元。
3、公司已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程序、信息披露及责任追究,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上述担保已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同时,公司按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充分揭示了对外担保存在的风险。截至本报告日,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综上所述,公司对外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八届十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人表示同意,认为:母公司报表中
未分配利润为-143,484,697.48元,母公司的累计亏损尚未弥补,不满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
分配条件。另外,公司正在推进实施浙江全省医药物流平台战略布局,以进一步增强公司综合竞争能力,未来几年需要较大规模投资。公司2016年度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实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董事会确定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八届十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表示同意,认为:公司建立
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完善,基本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层面以及决策、执行、检查、监督的各个环节,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均严格按照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英特集团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控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同意董事会出具的英特集团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八届十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7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
表示同意,认为: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信状况、履职能力、职业操守及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的熟悉程度,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100万元(不包含差旅食宿费,差旅食宿费按实支付)。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八届十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高级管理人员2016年度薪酬考核分配方案》,本人表示同意,并
对该方案是否有利于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是否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等发表了意见。
计提、核销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八届十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2016
年度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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