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1
证券代码: 000411 证券简称:英特集团 公告编号: 2018-021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英特集团为控股子公司英特药业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2018 年 4 月 19 日,公司八届二十次董事会议以“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
通过了《 关于英特集团为控股子公司英特药业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同意浙江英特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英特集团”)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
司(简称“英特药业”)的业务发展, 通过委托贷款等方式在 2018-2021 年度为其提供不超过
30 亿元的财务资助,用于补充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英特药业为公司的主要经营实体,
资金需求量较大。目前公司已发行 2.5 亿元中期票据,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监会
核准,后续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择机通过向银行融资等方式补充经营现金流。
英特药业为公司持有 50%股份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向其提供财务资助时,英特药业的
其他股东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简称 “国贸集团”)、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
称“华辰投资”) 未能以同等条件或者出资比例向英特药业提供财务资助,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有关规定, 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 与该
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姜巨舫、葛卫红、徐得均、费荣富回避表决; 同时,本议案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与该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须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
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 被资助对象情况及财务资助主要内容
㈠被资助对象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1998 年 10 月 28 日
公司住所: 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江南大道 96 号中化大厦 3-13 楼
法人代表: 罗国良
注册资本: 12,600 万元
实际控制人: 国贸集团
主要股东:英特集团持有 50%股权, 国贸集团持有 26.00%股权, 华辰投资持有 24.00%
股权。
经营范围: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麻
醉药品、生物制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医疗用
毒性药品(凭有效《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食品的销售(凭许可证经营),增值电信业务
(范围详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医疗器械(涉及许可证的凭有效证件经营)、医
药中间体、玻璃仪器、制药机械及配件、医药包装材料、化学试剂、保健用品、日用化工产
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和易制毒品)、百货、消毒用品(不含药品)、化妆品、包装材料的销售,
经营进出口业务,中药研发,会务、会展、信息咨询、仓储(不含化学危险品)服务,设计
制作与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电子商务技术开发、咨询、服务。
2、主要财务数据(母公司)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600,628.03 477,593.52
负债总额 458,665.45 349,368.3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41,962.58 128,225.22
项 目 2017 年 1-12 月 2016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1,353,784.27 1,235,887.10
利润总额 19,648.85 17,069.6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14,934.12 13,097.75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英特药业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3、与本公司关系
英特药业系英特集团的控股子公司,英特集团持有其 50%的股权。
4、 公司七届三十次董事会议、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
超级短期融资券并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2017 年度, 公司发行的超级短期融资券
所筹资金采用统借统还等方式全部提供给英特药业使用。
㈡财务资助主要内容
财务资助人: 英特集团
被资助对象:英特药业
资金用途: 补充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资助金额:任一时点的财务资助余额不超过 30 亿元, 可分笔、 循环使用
资金占用费: 英特集团按不低于其综合融资水平的费率向被资助对象收取资金占用费
财务资助期限: 英特集团向英特药业在 2018-2021 年度提供财务资助,每笔财务资助
的期限不超过五年。
英特药业的其他股东国贸集团和华辰投资为英特集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公司向英特
药业提供财务资助时,国贸集团和华辰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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