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特集团: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英特集团资讯
2017-02-07 19:4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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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2-08

证券代码:000411 证券简称:英特集团 公告编号:2017-005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改善公司债务结构,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与降低融资成本,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八届九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现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二、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如下:



l、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且本次公开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



额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



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3、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4、债券期限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可为单一期限或多种期限混合



品种。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5、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及其付息方式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据市场询价情况协商确定。债券的利率将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在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预审无异议及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7、担保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8、赎回或回售条款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9、募集资金使用范围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有息负债或其他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之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公司财务结构确定。



10、上市场所



公司在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经相关监管部门批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亦可在法律允许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11、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12、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



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宜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



个月内有效。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事宜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聘请参与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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