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沈机(000410)1月6日晚公告称,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决定收回公司80000.0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并对房屋及地上附着物依法实施征收,收购补偿金额为2.52亿元。*ST沈机表示,本次土地收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预计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产生影响。
据悉,本次交易土地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一号街3甲1号,土地使用权归属于*ST沈机所有。因*ST沈机对中国进出口银行辽宁省分行贷款提供担保,以该地块作为担保抵押物,目前该土地仍处于抵押状态。根据辽宁中嘉德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经过周密测算,并考虑各种影响征收价格的因素,确定了在2020年12月23日估价对象的征收价值为2.5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