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21
证券代码:000409 证券简称:山东地矿 公告编号:2017-049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2888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反馈意见》中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列问题进行了回复,现根据规定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2888号)之回复报告》等相关文件。公司将于上述文件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及相关材料。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以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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