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林生物: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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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19:4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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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本人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 基本情况

1.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董作军,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0年生,博士学位。1992年本科毕业于中国药科大学医药企业管理专业,2002年硕士毕业于中国药科大学药事管理专业,2010年博士毕业于中国药科大学社会与管理药学专业。曾任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处长等。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工业大学讲师,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翰盛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1. 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
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任职情况 报告期内应出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列席股东
席董事会次数 大会次数

董作军 现任 13 13 0 0 1

本人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审慎的进行了表决,历次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了在任期内召开的所有审计委员会共1次,对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议案进行深入研究讨论,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亲自出席了在任期内召开的所有提名委员会会议共4次,对公司《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审查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议案》《关于审查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了在任期内召开的所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共1次,对公司《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4)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了在任期内召开的所有战略委员会会议共1次,对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设立投资基金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5)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2023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未发现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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