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000403 证券简称:派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6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哈尔滨派斯菲科生物制药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
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1 年 2 月完成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哈尔滨派斯菲科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斯菲科”)100%股权。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同智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哈尔滨兰香生物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杨峰、杨莉、张景瑞、西藏浙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岩投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浙民投浙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浙玖投资”)、西藏浙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景投资”)(以下合称“业绩承诺方”)做出的关于派斯菲科 2023 年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进行说明。
一、业绩承诺内容
根据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业绩承诺方承诺,
派斯菲科于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2023 年实现的税后净利润(以合并报表中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分别不得低于人民币7,500 万元、12,000 万元、18,000 万元、22,000 万元。
二、派斯菲科2023年度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派斯菲科 2023 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8,364 万元,2023 年度承诺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得低于 22,000 万元,实际完成率 128.93%。2020 年至 2023 年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为 65,325 万元,2020 年至 2023 年承诺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得低于 59,500 万元,累计实际完成率 109.79%。2023 年度派斯菲科完成业绩承诺利润,未触发业绩承诺补偿义务,按照《业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中约定的补偿条款及公式,上市公司向业绩承诺方(除浙岩投资、浙景投资、浙玖投资外)及派斯菲科管理团队支付超额业绩奖励 2,912.57 万元。
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哈尔滨派斯菲科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
特此公告。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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