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1-20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17-009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17年2月16日召开公司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的一种。
3.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7号。
4.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2月16日(周四)14:50。
5.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2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7年2月15日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7年2月16日15:00)间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17年2月10日(周五)。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7年2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选举杨扬、白力、赵泽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2.审议关于选举栗谦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注:上述议题中第1项需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在选举两名以上董事
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表决权,股东拥有的投票表决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与应选出董事的乘积。股东可以按意愿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进行分配,分别投向各位董事候选人。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凡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一)、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现场股东大会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17年2月13日、2月14日、2月15日(上午9:00~11:
30,下午13:30~16:30)。
(2)现场登记时间:2017年2月16日下午13:30~14:40,14:40以后停止
现场登记。
(3)会议开始时间:2017年2月16日下午14:50。
(4)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7号,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办公室。
3.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其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二。
五、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7号,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
公室;邮编:100033
联系电话:(010)66573955 传真:(010)66573956
联系人:丁明明、范文
七、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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