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0-21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16-037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10月19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11层1126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16年10月12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成员七名,实际出席董事七名。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为降低融资成本增加低成本的债务融资总额用于提前归还贷款的议案;
1、同意公司在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新增债务融资额度基础上增加新增债务融资总额不超过100亿元;新增债务总额增加至不超过410亿元,新增不超过100亿元的债务融资额度专项用于提前归还金融机构贷款;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2、本次新增债务融资总额对新增债务融资净额无影响。2016年12月31日较2016年1月1日新增债务融资净额为不超过88亿元,2016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较2017年1月1日新增债务融资净额为不超过40亿元。
3、授权经理班子根据经营工作需要可分期办理上述债务融资事项,与资金出借方协商后,报董事长审批后确定。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64亿元人民币中期票据,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和发行方式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中期票据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4亿元(含64亿元)。
本次公开发行中期票据在完成必要的发行手续后,既可以采取一次发行,也可以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将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确定。
2、发行期限:
本次公开发行中期票据期限为不超过10年(含10年),具体发行年限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班子根据发行时的市场状况及公司需求确定。
3、发行利率:
中期票据的利率将视公司信用评级情况及资金市场供求关系,由公司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发行对象:
面向全国银行间市场机构投资者。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中期票据募集资金用于项目建设、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金融机构借款等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用途。
6、发行时机选择:
在中期票据发行注册有效期(2年)内,根据市场情况、利率变化及公司自身资金需求在中国境内一次或分期、部分或全部发行;需在注册后12个月内完成首次发行。
7、特殊条款:
本次公开发行中期票据是否设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以及选择权条款的具体内容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8、承销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中期票据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9、担保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中期票据无担保。
10、交易场所:
本次公开发行中期票据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流通。
11、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公开发行中期票据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发行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含70亿元)的资产支持证券,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期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含70亿元)。
2、发行期限
融资期限不超过三十年。
存续期内,每3年末公司董事会有权自主决定行使如下权利:(1)公司有权按照面值赎回全部资产支持证券;(2)若不行使赎回权,公司有权调整未来3年的资产支持证券票面利率。同时,若公司不行使赎回权,投资者有权按照面值向公司回售全部或部分资产支持证券。
3、票面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期资产支持证券的票面利率由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4、参与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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