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街: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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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15:5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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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4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7号)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

签署日期: 2024 年 月 日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重要事项提示

1、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
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772 号),同意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175 亿元(含)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2、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1.3 亿元,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数量为
1,130 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

3、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本期债券评级为 AAA,主体评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4,020,996.39 万元(2023 年末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72.15%,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67.26%;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
可分配利润为 1.81 亿元(2021 年度、2022 年度和 2023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 164,280.36 万元、84,635.97 万元和-194,557.13 万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 倍。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将采取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及协商成交的交易方式。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6、期限:本期债券设 2 个品种,品种一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投资者回售选
择权和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品种二期限为 7 年期,附第 5 年末投资者回售选择
权和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7、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8、特殊权利条款:

(1)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对于本期债券品种一,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6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对于本期债券品种二,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 5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6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2)回售选择权:对于本期债券品种一,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3 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对于本期债券品种二,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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