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集团: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美的集团资讯
2017-03-30 21:09:26
  • 点赞
  • 1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7-03-31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17-003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7年3月19日以专人送达、



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并于2017年3月29日在公司总部召开现场和通讯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方洪波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听取了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2016年年度报



告摘要同时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 2016年度实



现净利润为9,579,463,000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盈



余公积金957,946,0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878,385,000元,减去已分配



的利润5,120,869,000元,实际可分配利润为13,379,033,000元。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465,677,368股为基



数,每10股派发现金10.00元(含税),派发现金共计6,465,677,368.00元,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理有效,充分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合理回报的重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股



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股票期权行权数量的议案》,关联董事李飞德先生已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4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职务变更以及个人业绩考核不合格等原因,



董事会调整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期权数量,将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562人变更为518人,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4,095.75万份调整为3,751.875万份(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股票期权行权数量的公告》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公司监事会发表的相关意见);



七、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李飞德先生已回避表决;



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一期激励对象共514人,其在第三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19年2月17日)可行权共 3,751.875万份股票期权(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公告》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公司监事会发表的相关意见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激励对象及可行权情况清单);



八、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已到期未行权



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联董事李飞德先生已回避表决;



鉴于第一期股权激励第一个行权期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17日,本行权



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原激励对象毛宏建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的112,500份股票期权(具体内……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