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集团: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管清友)
美的集团资讯
2024-03-27 20:45:22
  • 点赞
  • 1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3-28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管清友)

2023 年度,本人作为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及要求,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仔细审议各项议案,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并按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意见,注重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管清友,男,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博士,清华大学博士后,曾任清华大学国情研究院项目主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处长,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研究院院长。现任如是金融研究院院长,海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同时担任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基金会理事、APEC 工商理事会数字经济委员会委员、华鑫证券首席经济顾问,北京如是我研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及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财政部财政发展智库专家委员,国家发改委城市与小城镇中心学术委员,工信部工业经济运行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4 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独
立董事亲自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 2023 年度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

独立董事 任职状态 应出席董 董事会次 董事会次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姓名 事会次数 数(现场/ 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大会次数
通讯式) 事会会议

管清友 在职 9 9 0 0 否 1

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本人积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交流讨论,及时了解公司发展规划和日常经营情况,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4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3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按照规定召开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历次会议,对公司的定期报告、高管聘任、股权激励方案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专业委员会职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 2023 年度任职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在征集投票权期间,无征集对象委托本人进行投票。任职期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