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股票简称:国际实业 股票代码:000159 编号:2024-36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具体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如下修改,修改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八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第十八条 设立发起人情况
设立时发起人名称 数量(万 设立时发起人名称 数量(万股)
股) ……….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80,685,993
480,685,993 股,均为普通股。 股,公司股权结构为:普通股 480,685,993
股。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 第二十三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 但是,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除外:
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司的股份: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励;
司合并;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者股权激励;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司收购其股份的; 所必需。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
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
股东权益所必需。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
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 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行政
行: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
(二)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的其他方式。 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因本章程
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
项、第(六)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
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四十八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 第四十八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
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 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
董事会请 时股东大会,……
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收到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请求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应在收到请求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 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案的变 意。
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
………
第四十九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 第四十九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
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 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知董事会,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 证券交易所备案。
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备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 例不得低于 10%。监事会或召集股东应在发
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10%。召集 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 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
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第七十五条 股东大会决议分 第七十五条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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