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8-01
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召开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公司债券201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三次召集的通知
根据《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受托管理人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信证券”)就第三次召集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08中联债”)201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会议时间:2015年8月17日(星期一)9:30至11:30
3、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9楼
4、会议召开和投票方式:现场方式召开,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5、债权登记日:2015年7月14日(以下午15:00时交易时间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6、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权利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次发行债券之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因故不能出席的债券持有人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债券持有人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债券持有人。
(2)持有“08中联债”的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列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发表意见,但不能行使表决权:
①债券持有人为发行人、持有发行人10%以上股权的发行人股东;
②发行人及上述发行人股东的关联方。
(3)债券受托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亦为债券持有人者除外)和发行人委派的人员。
(4)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详见附件一)。
三、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登记办法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三)、法人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2、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由负责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债券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三)、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3、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三)、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4、登记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传真或邮寄方式将本通知所附的参会回执(参会回执样式,参见附件二)及相关证明文件,于2015年8月14日17:00前通过专人、传真或邮寄方式送达下述债券受托管理人,邮寄方式的接收时间以债券受托管理人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对于拟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的债权持有人,请将授权委托书复印件一并在2015年8月14日17:00前送达下述债券委托管理人。
5、联系方式:
(1)债券受托管理人: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9楼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 人:贾琪
电 话:021-38784818-8278
传 真:021-50818281-8278
(2)发行人: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银盆南路361号
邮政编码:410013
联系 人:朱亮苏 胡昊
电 话:0731-88788432
传 真:0731-85651157
四、表决程序和效力
1、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采取记名方式现场投票表决(表决票样式,参见附件四)。
2、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审议事项表决时,应投票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未选、多选、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