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联重科: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提案的公告及关于召开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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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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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8-25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07-041



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提案的公告及关于召开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07年8月17日公告了《关于召开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董事会于2007年8月23日收到公司股东长沙建设机械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41.86%的股份)提交的《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提案》。

公司董事会经审查认为,该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提案提交公司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提案具体内容如下:

对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建议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具体方案为: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范围内确定具体发行规模。

2、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数量的50%,具体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公司原股东的认购意向及届时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3、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为5-10年(含当年),具体期限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4、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拟用于偿还贷款、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或资产收购,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5、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对董事会的其他授权事项

(1)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债券受托管理人;

(2)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期限、利率或其确定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是否设计回售或赎回等创新条款、是否有担保及担保方式等事项;

(3)确定在核准额度范围内是否分期发行以及各期发行数量;

(4)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上市相关的法律文件;

(5)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事宜。



新增加提案后,公司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提案名称变更为:

1、《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2、《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提案》。

除此之外,公司于2007年8月17日公告的《关于召开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其他内容没有发生变动。





特此公告!



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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