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30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十一届九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华数传媒《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
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体系,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以及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投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二、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事项
经审阅董事候选人的履历等材料,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本次董事候选人提名和本事项涉及的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同意提名周海文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以下无正文)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专用于独立董事关于十一届九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姚铮:
王兴军:
吴建平:
鞠宏磊:
签署日期:2023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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