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诺安信用债券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公告
基金资讯
2018-11-19 08:4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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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11-19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18年9月17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18年11月19日

一、重要提示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基金诺安信用债券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0151)经中国证监会2013年4月23日证监许可【2013】585号文核准公开募集,于2013年6月18日成立并正式运作,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诺安信用债券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则无须召开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将于该日次日终止并根据第二十部分的约定进行财产清算:1、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2、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少于200人。3、本基金前十名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的90%。”的条款以及《诺安信用债券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有关规定。

基金登记机构于2018年8月20日完成对本基金在本次开放期最后一日(即2018年8月17日)申购、赎回业务申请的确认,业务确认后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为23,921,623.36元,已触发了《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本基金终止条款。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基金合同》有关规定,无须召开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将终止并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进行财产清算。

自2018年8月21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清算期自2018年8月21日至2018年9月17日止。由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颐合中鸿律师事务所于2018年8月21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北京颐合中鸿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诺安信用债券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诺安信用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交易代码000151

基金运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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