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13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18-122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配股方案并撤回配股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配股方案并撤回配股申请文件的议案》,公司拟终止配股方案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配股申请文件。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配股方案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8年5月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配股方案的议案》及其相关议案。2018年5月18日召开了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配股方案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配股相关事宜。2018年6月25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报了配股文件,并于2018年7月3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0990号)。公司根据要求已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反馈意见回复材料,并对反馈意见进行了公开披露。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关于终止本次配股的主要原因
自配股方案披露以来,公司为推进本次配股做了大量工作。但在此期间资本市场整体环境不断变化,为了充分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经审慎考虑,公司拟终止配股方案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配股申请文件。
三、公司终止配股方案事项的审议程序
2018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配股方案并撤回配股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配股方案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配股申请文件。本次终止配股方案事项的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公司终止配股方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为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当前市场形势,公司拟终止配股方案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配股申请文件。董事会关于公司终止配股方案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终止配股方案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与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终止配股方案事项。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终止配股方案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与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终止配股方案事项。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配股事宜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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