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科技: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数字经济)(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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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8 16:3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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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08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 1号——募集说明书(参考文本)(2023 年修订)》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本次债券发行注册的文件,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承诺在本次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会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变相返费,不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参与本次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债券发行的注册或审核,不代表对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
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为1,451.71亿元(2023年9月30 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62.70%,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50.86%;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49.02 亿
元(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38,816 万
元、1,005,744 万元和 26,132 万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 倍。
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二、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评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 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根据《2024 年度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评级报告》,针对主体评级跟踪
评级安排如下:

根据国际惯例和主管部门的要求,中诚信国际将在评级对象的评级有效期内进行跟踪评级。中诚信国际将在评级对象的评级有效期内对其风险程度进行全程跟踪监测。中诚信国际将密切关注评级对象公布的季度报告、年度报告及相关信息。如评级对象发生可能影响信用等级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中诚信国际,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国际将就该事项进行实地调查或电话访谈,及时对该事项进行分析,确定是否要对信用等级进行调整,并根据监管要求进行披露。

根据《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
债券(数字经济)(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针对债项评级跟踪评级安排如下: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中诚信国际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国际将在信用评级结果有效期内,持续关注评级对象的政策环境、行业风险、经营策略、财务状况等因素的重大变化,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并根据监管要求或约定在中诚信国际网站(www.ccxi.com.cn)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在跟踪评级期限内,
中诚信国际将于本期债券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如有)年度报告公布后3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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