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海直: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中信海直资讯
2024-04-23 16:30:08
  • 52
  • 81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24


证券代码:000099 证券简称:中信海直 公告编号:2024-025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联合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信证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西南证券”)。中信证券指定王玥女士、刘艳女士担任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该项目的法定持续督导期为2021年9月9日至2022年12月31日。由于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中信证券、西南证券对此项目未尽事项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2024年4月22日,公司收到中信证券出具的《关于变更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由于原保荐代表人刘艳女士工作变动,中信证券现委派吴晓光先生(简历附后)负责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方面的工作,继续履行保荐职责。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中信证券委派公司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王玥女士和吴晓光先生。

公司董事会对刘艳女士在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


附件

吴晓光先生简历

吴晓光先生,男,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曾负责或参与的项目主要有:青岛港 A 股 IPO 项目、招商轮船非公开发行项目、海南发展非公开发行项目、中国国航非公开发行项目、海航控股非公开发行项目、佳都科技非公开发行项目、神州高铁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等。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