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海直:关于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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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8 18: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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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3-19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3 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 人,注册会计师 16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60 人。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信永中和”)2022 年度业务
收入为 39.35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9.34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8.89
亿元。2022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66 家,收费总额 4.62 亿元,
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7 家。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信用中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 年 2 月 5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2024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4 年 2 月 5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外审机构选聘管理职能分工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内部最新部门构成,调整外审机构选聘管理职能分工,由审计部承接选聘管理相关工作。

2.2024 年 2 月 5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信永中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会计报表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及内控进行审计。同时,信永中和在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中保持客观公正立场,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2024 年 3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计委员
会委员听取了信永中和就 2023 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情况及审计工作进度的汇报,并于会计师进行了交流,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4.2024 年 3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等内容,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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