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聚能源: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广聚能源资讯
2024-06-20 15:5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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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21


证券代码:000096 证券简称:广聚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3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6 月 4
日、2024 年 6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
报》上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8)《关于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有关规定,现发布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4 年 6 月 25 日(星期二)下午 2: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2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9:15至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6 月 18 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德三道 199 号天利中央商务广场A 座 22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方案》 √

5.00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6.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的议案》 √

8.00 《关于修订<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的议案》 √

9.00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单位的议案》 √

10.00 《关于申请贷款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11.00 《关于公司内部财务资助的议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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