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7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24-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 4 月 15 日下午,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天健集团”)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在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红荔路 7019 号天健商务大厦 19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3 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
邮件方式发出。
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其中,独立董事
叶旺春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独立董事向德伟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晓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公司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之“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公司财务决算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之“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之“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公司治理”。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暨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报告全文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天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天健集团母公司 2023 年实现净利润 86,851.78 万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0万元(计提至注册资本 50%为限),
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64,516.32万元,扣除已分配的2022年现金股利 59,793.45万元及 2023年支付的永续债利息 13,490 万元,母公司 2023 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278,084.65 万元。
董事会提出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股
本 1,868,545,43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含税),现金股利合计46,713.64万元。分配后,剩余可供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分配。
本预案需提请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公司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年度报告全文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年度报告摘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关于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表决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之“公司治理”。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关于审计机构从事公司2023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之“公司治理”。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报告内容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进行评估的议案》
议案内容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关联董事向德伟、李希元、叶旺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3
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公司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内容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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