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09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23-073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
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
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9月4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规则,公司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情况(修改部分以黑体标注)
修改前条款 修改后条款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司。 公 司 经 深 圳 市 人 民 政 府 深 府 函
公 司 经 深 圳 市 人 民 政 府 深 府 函 [1998]20 号文批准,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
[1998]20 号文批准,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 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深圳市工商行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 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公司
业 执 照 ; 公 司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440301102909015。 91440300192444086R。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2,762,583,257.00 元。 2,750,833,257.00 元。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2,762,583,257 股(每股面值 1 元),均为 2,750,833,257 股(每股面值 1 元),均为
普通股。 普通股。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 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 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 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
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局将收回 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 司所有,本公司董事局将收回其所得收益。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 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
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持有 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
公司董事局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 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东有权要求董事局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事局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 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 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
提起诉讼。 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
公司董事局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局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
东有权要求董事局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
事局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
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局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