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05-12-27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 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05-048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5年12月26日(星期一)上午10时,会期半天。
2.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集团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CEO兼总裁刘平春(受张整魁董事长委托)。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26人,代表股份860,601,5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77.45%。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
社会公众股股东(代理人)25人,代表股份142,876,758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
权股份总数36.31%。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关于投资上海华侨城旅游综合项目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42,876,7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42,876,758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0股,占出
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3.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注:投资上海华侨城旅游综合项目属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华侨城集团公司回避对该议案
的表决。
(二)《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860,601,5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42,876,758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0股,占出
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3.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朱宇锋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及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关
联交易《关于投资上海华侨城旅游综合项目的议案》时,关联方华侨城集团公司回避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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