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 华侨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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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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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01-13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 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06-004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于2005年12月31日以书

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会议于2006年1月12日(星期四)以通讯方式如期召开,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事项:

一、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成都天府华侨城项目股权比

例的议案》。

鉴于:

1、公司于2005年8月30日召开了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成

都天府华侨城项目的议案》。

2、深圳市华侨城酒店集团有限公司退出该项目,其他三方股东经研究,一致同意对成都

天府华侨城项目的股权比例进行调整。

成都天府华侨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该项目的股权比例调整为:

(一)本公司以人民币现金出资14,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5%;

(二)深圳华侨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人民币现金出资16,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

(三)香港华侨城公司以港币现金出资折合人民币10,000万元(按注资之日汇率折算),

占注册资本的25%。

由于本项目的投资方均为华侨城集团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有关规定,本项投资属于关联交易,参加本次会议的5名关联董事张整魁、任克雷、

郑凡、陈剑、翦迪岸回避了表决。

二、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解聘吴斯远公司副总裁职务的议

案》。

鉴于吴斯远先生工作变动的原因,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CEO兼总裁刘平春先生提

议,董事会决定解聘吴斯远先生公司副总裁、深圳华侨城欢乐谷旅游公司总经理职务。

三、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解聘肖德中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的议案》。

鉴于肖德中先生工作变动的原因,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经公司董事长张整魁先生提议,董事会决定解聘肖德中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四、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李珂晖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张整魁先生提

议,董事会决定聘任李珂晖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至2006年9月。





李珂晖简历:

李珂晖,男,1974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华侨城经济发展总公司策划部主

管、本公司监事、股证事务部副总监。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部总监、证券事务代表。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六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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