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 华侨城:对外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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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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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03-30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G华侨城 公告编号:2006-011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0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6年度对

外担保的提案》。

  由于公司持有深圳华侨城三洲投资有限公司50%股权,持有北京世纪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

56.31%股权(包括接受深圳华侨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委托管理的27.03%股权)和上海华侨城投

资有限公司4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深圳华侨城三洲投资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翦迪岸

成立日期:2002年6月12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2.6亿元

  股权结构: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0%,深圳市华侨城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5%,

深圳市秋实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

主营业务:从事生态旅游项目的投资建设、开发经营;投资兴办旅游业、酒店业、娱乐业、餐

饮业、房地产业。

该公司项目处于建设阶段,尚未实现收入。

(二)北京世纪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张德亮

成立日期:2003年7月3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11亿元

  股权结构: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9.28%,深圳华侨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27.03%,北京世纪城房地产开发公司持股23.42%,北京南磨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0.36%,

北京四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9.91%。

主营业务:建设开发旅游景区、房地产开发、销售自主开发后商品房、自有房产的物业

管理、旅游景区、园林的策划设计、设计制作雕塑、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等。

该公司项目处于建设阶段,尚未实现收入。

(三)上海华侨城投资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刘平春

成立日期:2006年3月9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4亿元

  股权结构: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0%,深圳华侨城房地产有限公司35%,华

侨城集团公司持股25%。

主营:旅游及关联产业投资,景区策划、设计、施工与经营;旅游商品制作与销售;园

林雕塑,园艺、花木设计与开发;交通服务;影像扩印及器材销售;文艺活动策划,舞台设

计、制作,演出服装道具制作;景区景点策划及管理的咨询业务;广告设计、制作与发布;

房地产投资开发与经营,房屋出租、维修,物业管理,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水暖器材,电

工器材,家具,建筑五金。

该公司项目处于建设阶段,尚未实现收入。

三、关联交易具体内容

为支持公司深圳东部华侨城、北京华侨城和上海华侨城三大重点项目的发展,保证三大

重点项目的融资需要,公司决定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具体数额为:

(一)为深圳华侨城三洲投资有限公司贷款担保额度6.5亿元人民币;

(二)为北京世纪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贷款担保额度4亿元人民币;

(三)为上海华侨城投资有限公司贷款担保额度3亿元人民币。

四、截止披露日公司已发生的担保情况

(一)截止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二)截止披露日公司已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华侨城三洲投资有限公司提供1.925亿元人民

币的贷款担保,占200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7.3%。

五、董事会对此关联交易表决情况

  2006年3月27日,董事会召开第三届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项关联交易。其中,五名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之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依据公司提交的有关资料,基于独立立场,

认为: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贷款担保,能有效支持公司对控股及参股重点项目的

建设,使之尽快为公司实现利润。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2005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

董事表决时进行了回避,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公司董

事会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董事会决议以及经董事签字的会议纪要;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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