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 华侨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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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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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03-30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G华侨城 公告编号:2006-009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于二○○六年三月十七日

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会议于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在北京长安戴斯酒店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十五人,

实到十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郑凡授权董事姚军、董事陈剑授权独立董事李罗力、董事翦迪岸授权董事刘平春代

为出席并表决。公司全体监事和公司副总裁肖德中、王刚、高军、财务总监刘升勇、董事会

秘书李珂晖列席会议。

出席会议的董事按会议议程逐项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修改

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网站;

三、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5年度实现净利润480,197,243.75元,按

10%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8,019,724.38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87,140,408 元,本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19,317,927.37元。

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按2005年末总股本1,111,205,242股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含税),实际派发红利

总额为222,241,048.4元,现金分红比例为公司2005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51.42%。

四、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董事的提案》;

因蔚青先生工作变动原因,董事会同意蔚青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提名高军担任公司

董事,任期至二○○六年九月。

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提名高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程序符合相关规定,高军先生具有担任

公司董事的资格。全体独立董事对提名高军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表示赞同。

五、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管人员变更的提案》;

因高军先生工作变动原因,董事会同意高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

六、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6-2007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

度的议案》。公司2006-2007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为28亿元。

七、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6年度对外担保的提案》,

详见《2006-011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

为支持公司深圳东部华侨城、北京华侨城和上海华侨城三大重点项目的发展,保证三大

重点项目的融资需要,公司将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具体数额为:

(一)为深圳华侨城三洲投资有限公司贷款担保额度6.5亿元人民币;

(二)为北京世纪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贷款担保额度4亿元人民币;

(三)为上海华侨城投资有限公司贷款担保额度3亿元人民币。

本担保提案属于关联交易,参加本次会议的5名关联董事任克雷、郑凡、陈剑、翦迪岸和

刘平春回避了对本提案的表决。

八、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0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提案》,

详见《2006-012 关于公司200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

本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参加本次会议的5名关联董事任克雷、郑凡、陈剑、翦迪岸和刘平

春回避了对本提案的表决。

九、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变更上海华侨城项目投资方的

议案》,详见《2006-013 关于变更上海华侨城项目投资方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提案属于关联交易,参加本次会议的5名关联董事任克雷、郑凡、陈剑、翦迪岸和刘平

春回避了对本提案的表决。

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也符合诚信、公平、公允的基本

原则。在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中,公司自身利益没有受到损害。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

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十、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外派董事、监事管理暂行规定

的议案》;

十一、15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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