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30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
(独立董事:宋 丁)
2023 年,作为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时刻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始终秉承勤勉尽责、独立公正、审慎客观的基本原则,深入了解公司整体经营情况、保持与管理层的有效沟通、积极发表专业意见建议、持续推动公司保持战略定力、坚守主责主业,坚持底线思维,确保运营安全。现将报告期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本人基本情况
宋丁,男,1955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在费孝通教授指导下于
1984 年获硕士学位。自 1991 年起,历任国家高端智库·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研究部副部长、副研究员、旅游与地产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兼任中国城市经济学会理事、广东省房地产行业协会专家等职。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2023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
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年度履职情况
2023 年度,本人投入足够的时间履行职责,积极参加了公司的
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股东大会等会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忠实、勤勉义务。凡须经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决策的事项,公司均提前通知本人并提供足够的资料。会前,本人认真研读议案材料,就相关问题向公司深入了解情况;会中,认真听取提案部门汇报,就关键问题同管理层展开讨论。日常工作中,本人还通过邮件、电话等形式与公司保持联系沟通,结合自身专业经验和思考判断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和意见。在履职过程中,了解和掌握公司经营与管理状况的途径多样、方式灵活、渠道顺畅并且反馈及时,不存在障碍。
(一)会议出席情况
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要求,审慎行使股东所赋予的各项权利。
1、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共召开 5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了董事会所有会议,所有议案本人都投了赞成票。作为相关领域的专家,我坚持从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出发,深入了解、
持续监督公司日常经营运作情况,并在公司发展战略、财务管理、风
险控制、治理结构和激励机制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切实履行了独立
董事的职责。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出席董事会次数 列席股东
届次 姓名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或视频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大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出席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第八届 宋丁 5 2 3 0 1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
委员会。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的委员,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
施细则,在战略委员会中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有
效提升公司治理效能。
2023 年,公司共召开 4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均出席了会议
并认真履行了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发挥自身专业特长,就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及未
来的发展规划与公司进行交流,并对此提出建议和意见。公司各级依
法合规运作,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的行为。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
相关规定,我们已制订了《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工作制度》,将在 2024 年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并根
据工作实际情况不断完善该制度。
4、审议议案和投票表决情况
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必要时与董事会秘书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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