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26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二期)(品种一)提前兑付暨摘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以下简称“本期债券”、“21侨城03”)将于2024年2月2日提前支付本期债券尚未偿付的本金及自2024年1月18日至2024年2月1日期间的应计利息。
2、债权登记日及最后交易日:2024年2月1日
3、兑付兑息日及债券摘牌日:2024年2月2日
本期债券已于2024年1月18日完成债券回售兑付14,200,000.00张,剩余未回售债券数量为800,000.00张。鉴于本期债券目前存续规模较小,经公司与存续债券的债券持有人达成一致,公司计划于2024年2月2日提前兑付本期债券,并支付2024年1月18日至2024年2月1日期间的应计利息。为确保提前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
2、债券简称及代码:债券简称为 21 侨城 03,债券代码为 149353.SZ。
3、发行主体: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总额及存续规模: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15 亿元,存续规模为 0.80 亿
元。
5、债券期限:5 年期品种,在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
者回售选择权。
17 日,票面利率为 3.00%。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8、起息日:本期债券计息期限内每年的 1 月 18 日为本期债券计息年度的起
息日。
9、付息日:2022 年至 2026 年每年的 1 月 18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4 年间每年
的 1 月 1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
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0、付息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期之前的第1 个交易日。
11、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 2026 年 1 月 18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
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 2024 年 1 月 1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2、信用级别: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13、上市时间和地点:2021 年 1 月 22 日,本期债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债券简称“21 侨城 03”。
14、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提前兑付情况
1、本次提前兑付本金:80,000,000 元(兑付比例:100%);
2、本次提前兑付时间:2024 年 2 月 2 日;
3、债券摘牌日:2024 年 2 月 2 日;
4、本次提前兑付每张应付本金:100 元
5、本次提前兑付计息期限:2024 年 1 月 18 日至 2024 年 2 月 1 日,共计 15
天;
6、本次提前兑付票面利率:3.00%;
7、本次提前兑付每张债券应付利息:人民币 0.1230 元(100 元*3.00%*15
天/366 天=0.1230 元)。
注:四舍五入取到小数点后 4 位数,当期计息年度为 366 天。
8、本次提前兑付每张债券应付本息:人民币 100.1230 元(100.00 元+0.1230
元=100.1230 元)。
注:四舍五入取到小数点后 4 位数。
三、本期债券登记日、兑付兑息日及债券摘牌日
1、债权登记日:2024 年 2 月 1 日。
2、兑付兑息日及债券摘牌日:2024 年 2 月 2 日。
四、本期债券提前兑付对象
本期债券提前兑付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2 月 1 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
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1 侨城 03”持有人。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