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24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 A 公告编号:2024-06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23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四)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2 月 8 日(星期四)15: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8 日(星期四)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8 日(星期四)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 年 2 月 1 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集团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关于公司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提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
3、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提案;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提案;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
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提案。
(二)披露情况:
详见公司 2024 年 1 月 24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公告》《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的公告》《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公司第八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024-03、2024-04、
2024-05、2024-07)及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的相关文件。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见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提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 √
3.00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提案 √
4.0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提案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
5.00 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 √
的提案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 至议案 5 均为特别议案,应当由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四、现场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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