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03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经 2024年 4月 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百零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长城或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防控财务风险,加
强价值管理,保护公司及其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
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管理办法和监管要求、《中
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参考《中国电子
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中国长城职能部门、事业部、分公司、
全资和控股(含实际控制)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参股企业参
照执行。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企业应当根据本制度,结合企
业实际,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条 财务管理,是指综合运用预测、决策、预算、控制、
分析、评价、报告等方法和工具,对企业生产经营中财务资源的
取得、配置、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提高资源要素使用效益,实现高质量发展。
企业应当制定财务战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开展全面预算管理,统筹资金管理,有效营运资产,合理管控负债,精益控制成本,规范收益分配,加强信息管理和财务风险管理,实施考核评价和财务监督,加强财务人员管理。
第四条 企业经营管理机构和人员应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企业制度规范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财务管理职责。
第五条 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战略引领,服务业务;集约精益,共享高效;依法合规,严守底线;赋能发展,创造价值。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系
第六条 中国长城财务管理体系以支撑战略发展为根本,以持续创造价值为目标,以优化财务资源配置为核心,以有效支持决策为重点,以严守财务风险为底线,构建支撑全面、健康、高质量发展的价值创造型财务管理体系。
第七条 中国长城财务管理体系包括全面预算管理体系、考核管理体系、资金管理体系、会计信息管理体系、成本费用管理体系、税务管理体系、管理会计体系、财务风险管理体系等业务体系,实施会计核算集中、资金管理集中、会计信息集中、人员管理集中等集中管理,利用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或集团)财务云平台、财务共享平台、司库管理平台、资金服务平台、供应链金融平台等信息平台为企业提供服务。
第八条 中国长城构建集约化管理和差异化授权相统一的财务组织架构,对所属子企业及重要参股公司实施分级分类管理。
企业应当建立资本权属清晰、财务关系明确、符合法人治理结构要求的财务管理体制,并按照国家和中国长城有关规定实行权责利明确的分级分类财务管理。
第九条 企业应当建立权责界限清晰、制度流程规范、运转协同联动、战略支撑有力、价值贡献突出、风险防范有效的财务管理体系,处理好股东、债权人、员工、政府、市场等内外部利益关系。
企业应当在章程中明确党委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等内部治理主体的财务管理权责利,并在内部制度中明确财务部门和其他职能部门在日常业务和重大财务事项中的职责分工及工作关系。
第十条 企业应当科学分析内外部环境,制定与本企业发展战略相匹配的财务战略,对财务管理做出全面、长期规划,为企业实现战略目标提供资源保障。
第十一条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事项决策制度,明确所涉事项、主体及权限、规则和程序、回避制度、追责机制等,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第十二条 企业通过组织结构优化、内部控制建设、管理工具应用、财务数字化转型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保障财务管理目标任务落实。
第三章 全面预算管理
第十三条 中国长城实行全面预算管理,企业应建立健全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明确预算管理体制、编制主体及责任权限、编制流程及方法、执行控制、预算调整、考核评价等,根据企业战略目标合理、高效配置资源,为实现年度经营计划提供财务保障。
第十四条 企业要以全面预算管理为抓手,逐步推进财务管理和业务管理的有效融合。要全面考虑战略规划、运营计划、科技创新、投资活动、资金筹措、运营控制、考核评价等事项,将一切经济活动纳入全面预算范畴。全面预算内容包括经营预算、投资预算、科技投入预算、筹资预算、财务预算、专项预算和表外预算事项等。经营和投资预算是基础,筹资预算是保障,财务预算是经营、投资和筹资预算的自然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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