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长城资讯
2023-08-25 20:51:41
  • 1
  • 1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3-08-26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3-046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 七 届监事会 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在长沙中电软件园
10 栋 10 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三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三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晨晖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本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二、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董事会出具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三、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的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6号公告

行相应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四、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的议案

由于 18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被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公司拟对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及期权数量进行调整,注销 18 名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 186.68 万份,调整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原 713 人调整为 695
人,授予的期权数量由原 7,453.38 万份调整为 7,266.70 万份;由于 22 名激励
对象因离职被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公司拟对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及期权数量进行调整,注销 22 名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 208.0471 万份,调整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原 450 人调整为 428 人,授予的期权数量由原 2,420.655 万份调整为 2,212.6079 万份。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225,799,0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07 元(含税),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经调整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16.547 元/份调整为 16.54 元/份,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13.973 元/份调整为 13.966 元/份。

本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首次授予调整后的 695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调整后的 428 名激励对象,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调整行权价格的计算方法、确定过程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此次调整事项。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五、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2 年度未达行权条件及注销相关股票
期权的议案

根据《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