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08-05-10
证券代码(A/H):000063/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0825
债券代码:115003 债券简称:中兴债1
权证代码:031006 权证简称:中兴ZXC1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七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根据二○○七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2008 年 5 月 6 日)收到的
书面回复, 计算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尚未达到公司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根据《公司章程》第 80 条规定,公司现将召
开二○○七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提示公告如下:
1、公司二○○七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08 年 5 月 27 日上午 9 时
2、公司二○○七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公司深圳总部 A 座四楼大会议室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南路中兴通讯大厦 A 座四楼;电话:
+86(755)26770282)
3、公司二○○七年度股东大会拟审议的事项:请参见公司于 2008 年 3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司关于召开二
○○七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 年 5 月 10 日
此公告是根据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第 80 条做出。
公司章程第 80 条规定: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收到的书面回复,计算拟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达到公司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的,公司可以召开股东大会;达不到的,公司应当在五日内将会议拟审议的
事项、开会日期和地点以公告形式再次通知股东,经公告通知,公司可以召开股东大会。有关公告
在符合有关规定的报刊上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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