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7-13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一八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兹通告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7月12日召开了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本公司董事会决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公司二〇一八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二一八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为:2018年8月28日(星期二)上午9时。
2、A股股东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8月27日-2018年8月28日的如下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27日15:00至2018年8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召开地点
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为本公司深圳总部四楼大会议室。
地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南路中兴通讯大厦A座四楼
电话:+86(755)26770282
(四)召集人
本次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
(五)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保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六)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A股股东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票: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亲自出席投票、通过填写表决代理委托书委托他人(该人士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投票;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A股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方式见本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3。
同一表决权就同一议案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如果无法判断投票时间,则按下列规则处理:
(1)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内容不一致,以现场投票的表决内容为准;
(2)如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并于会上投票,以股东本人亲自投票的表决内容为准。
(七)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7月27日(星期五)。
(八)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1)截至2018年7月27日(星期五)下午15点整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中兴通讯”(000063)所有股东(即“A股股东”);
(2)在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股东名册登记的公司H股股东(根据香港有关要求发送通知、公告,不适用本通知)。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代表及董事会邀请的嘉宾;及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将审议以下事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条款的议案
(1)同意依法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原条文 修改后条文
第一百五十一条…… 第一百五十一条……
独立非执行董事不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 独立非执行董事不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之一,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 且不少于三名,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非执行董事应当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 独立非执行董事应当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益,尤其要关注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利益,尤其要关注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 不受损害。
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七名十四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 至十四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二名。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不少于董事会 二名。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不少于董事会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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