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6-14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〇一七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完整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兹通告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3月15日召开了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本公司董事会决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公司二〇一七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公司于2018年5月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二〇一七年度股东大会延期召开的议案》,决定延期召开本公司二〇一七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确定本次会议具体召开时间并发出相关公告。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公司董事长确定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18年6月29日(星期五)。
2018年6月13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股东中兴新通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新”,截至2018年6月13日,中兴新持有公司1,269,830,333股A股及2,038,000股H股,合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34%)提交的关于《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条款的议案》、《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选举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三项临时提案(详情可以参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的《关于二〇一七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及增加临时提案的补充通知》,要求公司董事会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二〇一七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二〇一七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为:2018年6月29日(星期五)上午9时。
2、A股股东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6月28日-2018年6月29日的如下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28日15:00至2018年6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召开地点
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为本公司深圳总部四楼大会议室。
地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南路中兴通讯大厦A座四楼
电话:+86(755)26770282
(四)召集人
本次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
(五)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保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六)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A股股东(即内资股股东)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票: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亲自出席投票、通过填写表决代理委托书委托他人(该人士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投票;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A股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方式见本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2。
同一表决权就同一议案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如果无法判断投票时间,则按下列规则处理:
(1)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内容不一致,以现场投票的表决内容为准;
(2)如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并于会上投票,以股东本人亲自投票的表决内容为准。
(七)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4月10日(星期二)。
(八)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1)截至2018年4月10日(星期二)下午3点整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中兴通讯”(000063)所有股东(即“A股股东”);
(2)在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股东名册登记的公司H股股东(根据香港有关要求发送通知、公告,不适用本通知)。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代表及董事会邀请的嘉宾;及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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