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8
证券代码:000062 证券简称:深圳华强 编号:2024—016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
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的召集人: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8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众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辅助系统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4 月 29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4 月 29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华强广场 A 座 6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00 《2024-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6.00 《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 √
的议案》
7.00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8.00 《关于非独立董事薪酬的方案》 √
9.00 《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方案》 √
累积投票
提案
10.00 非独立董事选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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