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8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成立于 2011 年 7
月,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33000001),
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首席合伙人为王国海先生。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天健合伙人 238 人,执业注册会计师 2,272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36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3 日召开董事会会议、2023 年 4 月 12 日召开 2022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工作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相关资质、诚信状况、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和认真核查,认为其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地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
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2023 年 3 月 10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在天健就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天健项目组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审计开始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天健项目组就其质量管理体系、独立性、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安排、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了沟通;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详细了解审计进度,督促天健严格依照审计计划的安排进行工作,听取了天健项目组关于审计工作的进度、主要审计调整事项、初步审计结论等情况的汇报。
(三)2024年4月3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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