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31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一)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026号)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57,875,457股新股。截至2013年1月16日,本次最终发行313,650,000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712,529,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70,671,339.94元。2013年1月17日,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验资,并出具了中审国际验字[2013]0102000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概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收到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167,067.13万元,累计获得募集资金产生利息为402.44万元,累计收到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为6,960.21万元,上述合计金额共计174,429.78万元。
截至2018年6月30日,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49,395.79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25,033.99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以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其中,存储于
产品余额为23,000万元。
(三)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概述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公司拟将部分募集资金所获利息及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所获理财收益(共计7,000万元),以及原计划投资于广西海吉星募投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3000万元),即将上述暂未使用1亿元募集资金变更投向至公司旗下深圳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1号楼项目(以下简称“1号楼项目”)。
1号楼项目属公司旗下深圳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内的配套项目,深圳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项目由公司投资建设,其用地系公司所有,该项目已完成项目立项审批和环评批复,已获得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号楼项目已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
根据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经2013年1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原计划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募集资金原计划投入额
向天津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增加投资,
1 224,198.00 77,067.13
用于天津翰吉斯国际农产品物流园项目
向广西海吉星农产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增加投
2 116,785.00 40,000.00
资,用于广西海吉星农产品国际物流中心项目
3偿还银行贷款 50,000.00 50,000.00
合计 390,983.00 167,067.13
(二)原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原募投项目中,计划偿还银行贷款及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
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增加投资用于天津翰吉斯国际农产品物
流园项目(以下简称“天津海吉星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
用完毕;原计划向全资子公司广西海吉星农产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增
加投资用于广西海吉星农产品国际物流中心项目(以下简称“广西海
吉星募投项目”)的4亿元募集资金,预计2019年度全部使用完毕,
该项目预计2023年全面建成使用,预计项目投资税后收益率为13.05%
(关于广西海吉星募投项目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30日刊登在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
讯网的公告)。
截至2018年6月30日,广西海吉星募投项目已使用募集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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