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岭南: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中金岭南资讯
2024-04-24 21: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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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24-024
债券代码:127020 债券简称:中金转债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母公司(包括:公司总部、凡口铅锌矿、韶关冶炼厂和丹霞冶炼厂);韶关市中金岭南营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
子公司,从事企业营销策划、金属矿产品及冶炼产品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和技术进出口等业务;广西中金岭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从事铅锌矿开采、加工和销售业务;深圳华加日铝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铝型材加工业务;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从事高能电池材料、纳米材料、功能材料、稀贵金属等新材料、新产品的技术开发及销售业务;广东中金岭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从事工程技术管理服务、承包工程和机械加工、制造业务等;深圳市中金岭南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从事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等业务;深圳市中金岭南期货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从事期货经纪、咨询和培训业务;深业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从事贸易业务;广州市南沙区中金岭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从事贸易业务;PerilyaLimited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从事铅锌矿等勘探、开采、加工和销售业务;佛山通宝精密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从事热双金属、电接触材料、电池材料、高精度特殊金属薄带及其它层状复合金属等高新技术材料和冲压元件的生产、研发和销售业务;山东中金岭南铜业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从事金、银、铜、镍金属材料的生产、销售业务;及其他全资控股企业。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00%,营业收入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
入总额的100.00%。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

(1)内部环境

①治理结构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经理工作细则》等管理制度,从制度上保障公司治理层各组织机构的规范运作。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章程》明确规定“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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