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锦股份: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年付息公告
华锦股份资讯
2019-11-18 17: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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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11-19



证券代码: 000059 证券简称:华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9

债券代码: 112781.SZ 债券简称:18华锦01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9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债权登记日:2019年11月20日

除息交易日:2019年11月21日

债券付息日:2019年11月21日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9年11月21日支付2018年11月21日至2019 年11月20日期间的利息。为确保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18华锦01



3、债券代码:112781.SZ



4、发行总额:人民币25.00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 者回售选择权。



6、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3年 末调整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 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披露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 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 不变。



7、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 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 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 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8、回售登记期: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

的,须于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进行登记。



9、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18%。



10、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8年11月21日。



11、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3年每年的11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若债券持有人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1年每年的11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12、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3年11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若债券持有人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11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13、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若债券持有人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回售部分债券的票面面值加第3年的利息在投资者回售支付日一起支付。



14、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18%。每手面值1,000元的本期债券派发利息为人民币41.8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投资者每手实际取得的利息为33.44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每手实际取得的利息为41.80元。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债权登记日:2019年11月20日



除息交易日:2019年11月21日



债券付息日:2019年11月21日



下一计息期起息日:2019年11月21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19年11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





五、付息办法



本公司委托中国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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