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23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571号文核准。根据《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25亿元(含25亿元)。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采取网下面向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采取簿记建档的发行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本次债券发行时间自2018年11月21日至2018年11月22日,最终实际发行规模为25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4.18%。
特此公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之签章页)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之签章页)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之签章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之签章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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