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赛格: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深赛格资讯
2018-09-21 19:5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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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9-22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9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9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对本次会议的内容已充分了解。



会议经书面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2018年3月1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3月29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经公司与发行公司债券聘请的券商和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的商议,公司对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中的“发行对象”条款内容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1)调整前: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每次发行对象不超过200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比例超过百分之五的股东,可以参与本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认购和转让,不受合格投资者资质条件的限制)。



2)调整后: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因此,调整后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如下:



1.发行主体与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主体为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6-8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3.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以一次或分期形式发行。具体分期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4.债券期限及品种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5.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支付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6.担保情况



本次公司发行公司债券采用第三方担保或以位于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的经营性物业为抵押物。



7.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8.上市安排



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尽快申请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9.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可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及新项目投资、股权投资或收购资产。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11.偿债保障措施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后,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况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做出如下决议并采取相应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债券提供抵押反担保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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